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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東森新聞台的「關鍵時刻」製播了一系列的「無法槍決的死刑犯」報導

看了真的很感概,很多受害者家屬直等一直等,等了幾年、十幾年,還是等不到一個交待

那些老爸爸們,從一開始很氣憤的講述犯案過程,講到孩子們怎麼被殺死都忍不住的哽咽

就算過了十幾年,那種哀傷還是無法減退,紅著眼框講完

 

人權團體口口聲聲說,死刑犯也是需要人權的

不要忘記,在他違背社會善良風俗同時,早已不具有大眾所認定的人性

套句話,就是「不會有人把你當人看」的意思


今天如果兇手可以在監獄中好吃好睡(花的還是全體納稅人的錢,裡面也有受害者家屬的稅金!)

那誰來想想受害者家屬他們的好吃好睡?

如果他們的頓失依親的傷痛和生活出現困難,又有誰來幫助他們?

 

人權團體口中所謂口口聲聲的要原諒,那加害人心中有所謂的反省嗎?

而他們所謂的反省,對受害者家屬又有什麼實際的幫助?死去的人會回來嗎?


親手撫育的孩子還能再跪著叫一聲「爸、媽,我愛你們」嗎?

像是手指一樣連在一起的手足,還能一起躺在床著述說彼此的夢嗎?

還沒能讓回報養育之恩的父母,還能再給孩子小小的擁抱或是隻字片語嗎?

 

很好!非常好!!

如果說一拖十幾年都無法結束,那不如不要告,讓他放出來

受害者家屬直接請幾個不怕關的流氓直接打死他

反正打死人也不會被判死刑,可以依照當初他怎麼樣搞的加倍奉還

這樣成本效益可以有效提高,價格比請律師低很多,而且迅速確實!!

總比法官一直判,判到更五審還搞不出一個像樣的結果來得好

不過要動用私刑才能討回一個公道,我們還要這種法律幹嘛?

 

如果所謂的反死刑人權團體還有一些公僕呀…這麼大愛

我會建議這些人最好把自己姓啥、名啥、住哪、每天作息、家裡有幾個人都公開

希望全台灣的綁架犯、強姦犯、殺人犯快去找這些人

這些人人超級NICE的,不但會原諒你,還會讓你不用死刑,搞不好還會照顧你的家人

全台灣的比例中,這些人真的佔得很少……

機會難得!人數有限!要上要快!!晚了就搶不到了~~~

 

法治社會,當然就是要「依法行政」

難道依據法律執行政令這種簡單的詞我都要說文解字給你聽嗎?

連這都看不懂,最好趕快回去找國小老師哭哭說你沒教好啦!

 

從以前動用私刑,到人們願意放手給法律去審判,不知道過了多久

人們相信法律、相信法官,會稱職的扮演所謂「公親」的角色

但是這些法官也要做出符合所謂的「社會所有共識的公平正義」

若無法達到,那這個法官就不能代表人民心中的法律

 

尚未修法前,當然是要依過去已經制定的死刑條例去執行

所謂公僕就應該要依照社會大眾的期待去做該做的事

如果主事者因為個人意見和少數異議

無視於社會大眾的期待,就等於藐視民意

無視於法官作出的死刑判決,也等於藐視法律

壓下公文不批,白領人民的稅金,只會跑去康樂會,是不是該告他瀆職呀!

 

東森新聞台「關鍵時刻」:無法槍決的死刑犯

part1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xIi6INc4T_A
part2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OR-YHaCZesU
part3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ufTt0XnWd_g
part4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0jY-Lt48Wi0
part5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fwD-BDZ2qhs
part6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HexQcb-9VwY
part7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5skINd3FTB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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