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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大昨晚有人跳樓了…
姑且不論原因、動機、或他個人的一切
就自殺這點我就有點意見‧‧‧
1. 會把地板弄髒,造成掃地阿姨的麻煩
地板的人型白線可是很可怕的耶!!
2. 會增加案件數,造成條子杯杯的麻煩
現在案件已經夠多了,讓條子好好去做他們的維護正義吧
3. 會害地價下跌,造成屋主地主的麻煩
雖然說哪間房子沒死過人,自然睡夢死的,還是高齡過世的大家還當成喜事來辦
但是大家care的是為什麼要自己死…這是不符合生命的定義的
像那種跑去汽車旅館自殺的,還是租人家屋子自殺的,真的是很沒良心,害人家沒收到錢就算了,還害人家租不出去或生意變差= =
4. 會害父母哭泣,造成其他家屬的麻煩
父母生下小孩,就算他都沒養你,至少他還供你吃住,再加上付出的心力,這算起來可不得了
債主都沒有同意你死,你背著父母生養的債怎麼可以先去死
父母七老八十了,誰要去奉養他們?
如果要死也等到父母死,自己生了小孩傳宗接代,然後把小孩養到他可以自立的時侯再去死吧
老娘最痛恨遺書上面寫什麼對不起的人
說對不起有個屁用,自己幹的事就要有辦法承擔
就算是被人家倒會,還是幫人家做保,那也是自己答應的,還是該負責
要死也要明明白白的列出自己有什麼財產、債務,快點叫人家去拋棄繼承
不要自己死了,不但要人家幫你治喪,還害人家莫名奇妙背債
最重要的是,要死要選好地點,不要壓死賣肉粽的,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
如果想當不孝的兒女先行遠去,那是最不負責任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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